中新網福州6月11日電(記者 郭熙嬋)福建檢驗檢疫局11日透露,今年1-5月,福建口岸共檢驗監管進口大宗資源性商品427批次、2989.93萬噸、67.93億美元,同比增長45.7%、54.5%和28%。其中,檢出短重28批次、16458.13噸,經及時出具短重證書供企業對外索賠,為企業輓回經濟損失351.18萬美元。
  福建檢驗檢疫局檢監處處長林小峰表示,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福建口岸進口大宗資源性商品呈逐年遞增趨勢。然而,“缺斤少兩”的短重現象也隨之嚴重。
  福建口岸進口大宗資源性商品品種主要有鐵礦、煤炭、原油和液化天然氣(LNG)4種,主要來自澳洲、東南亞、南美、非洲、中東等地。這些大宗資源性商品進口量大、價值高、敏感性強,利益關係重大,一般以散裝形式船舶運輸進口,每條船次貨物少則5-6萬噸,多則20-30萬噸。
  林小峰認為,導致短重的原因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國外發貨人惡意短裝。個別國外發貨人故意“缺斤少兩”、“以水充礦”,違規裝船或違規向貨物或者船艙註水,以此牟取暴利。
  二是受自然條件影響。有的國外裝貨港因風浪過大引起船體晃動劇烈,導致作為計算貨輪裝載量的水尺數據不准確,從而出現檢驗數據的誤差。
  三是某些商品自身質量問題突出。比如,巴西鐵礦砂或者雨季時節東南亞鐵礦砂含水量極高,經過長途運輸水分揮發,從而出現貨重量嚴重不足的情況。
  四是國外某些地區礦產品檢驗鑒定市場不規範。國外礦產品檢驗鑒定技術水平參差不齊,甚至存在個別檢驗鑒定技術不實行為。比如,有的將裝貨方式由原來港口裝貨變更為錨地裝貨,有的是根據發貨人提供的岸磅重量拼湊出裝貨港數據,監管可控性較差。
  林小峰表示,針對該現象,福建口岸將嚴格規範口岸大宗散裝貨物數重量檢驗鑒定程序和現場操作流程,確保檢驗鑒定結果準確公正,提高不合格檢出率,及時為國內相關企業出具證書索賠。
  同時,福建也將嚴格落實大宗散裝貨物擴大進口的措施,與船代、貨代、進口商加強溝通協作,主動公開鑒定人員聯繫方式,做到各工作環節無縫銜接,確保貨物不誤期、船舶不滯港,大大縮短檢驗周期,真正做到“高效快捷、監管有效”,提高港口利用效率。(完)  (原標題:進口大宗資源性商品缺斤少兩 福建口岸加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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